关于做好2020年上半年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

作者:浏览:时间:2020-04-09

关于做好2020年上半年高等学历继续教育

工作的通知


各函授站:


 当前,从全国来看,已初步呈现疫情防控形势持续向好、生产生活秩序加快恢复的态势,请大家按照教育部、本省教育厅和学校的具体工作部署要求,统筹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发展工作。

 现将我校2020年上半年高等学历继续教育的工作布置如下:

 一、学籍管理工作。

 1.学籍注册工作。按照吉林省教育厅的通知要求在3月31日前完成2020级新生网上注册工作。所以,请各函授站在3月27日前完成新生报到工作,并把新生报到情况报给学院成人教育科。

 2.学籍信息化管理工作。学院将于4月6日开通线上学籍管理平台,从2020级新生开始,学生学籍管理工作全部在网上完成。各函授站是二级管理单位,授予二级管理权限,负责完成函授站内学生学籍完善、学籍异动初审、数据统计、登记表打印等管理工作。

 3.毕业数据核对工作。为了不影响应届毕业生办理毕业,请各函授站统计应届毕业生名单,整理毕业生档案,并在5月25日前完成与学院成人教育科核对毕业生信息、核对毕业生照片是否有缺失等工作。

 二、教学管理工作。

 1.全面推行线上教学。学院于2016年开始推行线上教学,教学效果明显,缓解了工学矛盾问题,减轻了教学组织压力,得到函授站和学生的好评。当前,根据疫情防控需要,以及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的相关文件要求,结合现阶段成人函授教育的特点和需求,学院继续全面推行函授线上教学,并于4月25日开通新的线上教学平台,实行“老生老平台、新生新平台”的管理办法,从2020级新生开始全部开展线上教学和线上考核工作。

 2.做好线上教学督导工作。各函授站要有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要有对学生负责、对教育负责的站位,要立足于长远发展,积极推动和落实线上教学工作,安排专人对学生线上学习情况进行巡察,并督促学生完成线上学习任务。

 三、招生管理工作。

 1.招生专业不变。2020年招生宣传工作即将开始,学院根据2019年招生录取情况及社会需求,2020年招生专业与2019年相同,原则上不做调整。吉林省外函授站在6月30日前将拟招生专业名称统计表报到学院招生管理科。

 2.规范招生行为。招生工作关系到学生的切身利益、函授站和学校的发展,招生工作要抓早、抓实。在做好招生工作的同时,要规范招生行为,切忌招生虚假宣传、恶意竞争、大包大揽、承诺“不上课、不学习、不考试”等违规行为。

 四、学费收缴工作。

 1.执行新的备案学费标准。认真落实学院于2020年1月5日发布的《关于执行新备案学费标准的通知》(吉工师继教院[2020]1号)精神,从2020级新生开始按新备案的学费标准收费,老生仍可按原标准执行。

 2.推进学费收支两条线。根据省教育厅、纪检监察和学校关于财务管理制度相关文件要求,2020年学院将积极推进全额收取学费、按《合作协议》约定额度回拨合作费用的学费收支两条线工作。

 3.按时上缴学费。请各函授站按《合作协议》约定及时上缴学费。

 请各函授站紧紧围绕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系统研究谋划和落实2020年上半年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各项工作,切实加强函授站学历继续教育管理建设,积极推动教育教学质量不断提高,规范和有序扩大招生规模,实现疫情防控与继续教育工作两手抓、两促进的工作目标。


                                          吉林工程技术师范学院

                                            继续教育学院


                                            2020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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