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吉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校外教学点规范设置与管理工作的通知》(吉教职成[2022]6号)文件精神,继续教育学院对长春民晟教育培训中心等八所学校考察调研,符合设置校外教学点条件。经学校[2024]第32次校长办会讨论通过,拟依托长春民晟教育培训中心等八所学校设立吉林工程技术师范学院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校外教学点,现进行公示(见附件)。
公示期从2025年2月21日至2月27日,如有异议,请以电子档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单位和联系方式,向继续教育学院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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