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6年1月份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毕业生相关工作的通知

作者:浏览:时间:2025-10-29

各校外教学点及相关学生:

为保障2026年1月份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毕业生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我院学籍管理规定及教学计划要求,现将2021级高起本学生毕业相关工作内容及要求通知如下:

一、毕业图像采集

1.采集时间:截止到2025年12月10日;

2.采集方法:

(1)通过学信网微信公众号、学信网APP、学信网官网,获取学信网图像采集码;

(2)学生使用手机微信搜索“掌上e采”小程序或微信扫描二维码,即刻开启照片采集服务;

(3)采集流程详见附件1:《掌上e采-图像采集操作流程展示》。

二、毕业资格审查

1.课程学习情况:毕业生应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且成绩合格,成绩=考试成绩(60%)+平时成绩(40%)。

2.毕业论文(设计):毕业生应完成毕业论文(设计)及查重审核,论文成绩合格并通过答辩。

3.信息核对:毕业生应于2025年12月10日前完成毕业图像采集,自行注册并登录学信网(网址:www.chsi.com.cn)核对本人学籍信息及学历照片,确保信息准确无误。如未按要求进行自查,后果由学生本人自行承担。

4.学费缴纳:毕业生应按时足额缴纳学费,无欠费情况。毕业生应于2025年12月10日前缴清学费,逾期未缴视为自动放弃毕业资格。

5.学生登录弘成学习平台,通过毕业模块填写毕业生登记表,教学点于12月15日前在弘成平台填写毕业审核意见。

三、毕业设计(论文)工作

按照《吉林工程技术师范学院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教学管理规定》及时做好应届本科毕业生的毕业设计(论文)指导等相关工作,论文查重率低于30%,写作规范化要求和格式统一参照附件2、附件3。

1.毕业论文

教学点制定毕业论文指导计划及论文答辩计划并上报我院教学科;12月10日前完成毕业论文答辩工作。12月15日前将论文的开题报告(附件4)、答辩记录(附件5)、成绩、论文原文电子版、论文查重报告上传到弘成教学管理平台论文模块。

2.学位论文

拟申请学士学位的应届毕业生,毕业时先参加教学点组织的论文答辩,毕业答辩成绩良好以上且维普查重率低于30%,2026年4月份报名参加学校组织的学位论文评审,评审合格后参加由我院组织的学位论文答辩,具体实施方案另行通知。

三、材料汇总工作

1.通过掌上e采采集的照片纸质版由采集平台统一邮寄至学校,已经通过新华社采集完毕的照片由教学点于12月10日前统一邮寄,已采集照片名单见(附件6)。

2.于12月20日前上报毕业生名单(毕业名单excel电子表格一份,教学点负责人签字盖公章扫描件PDF文件一份),毕业资格审查合格的学生在毕业生名单中标注“毕业”,申请延期毕业的学生在名单中标注“延期”,并写明申请延期毕业的原因。

3.以上电子版材料发送到工作邮箱19744518@qq.com,纸质版材料邮寄地址:长春市经开区净月大街首地首城1-2-1403荆老师收,电话13578906255。

四、工作要求

1.各校外教学点做好毕业论文(设计)指导工作的组织与实施。根据毕业生论文(设计)指导工作实际需求,做好指导教师的选聘、学生毕业论文撰写的督促以及指导教师与学生之间沟通协调工作。

2.各校外教学点要高度重视毕业资格审查工作,严格按照资格审查条件,对学生的毕业资格进行初审。

3.毕业生要积极配合学校和校外教学点工作,按时完成各项毕业手续,确保顺利毕业。

4.凡未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各项毕业相关事宜的,因此所产生的不良后果,其责任由相应的教学点、学生本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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